力帆科技(601777):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今日最新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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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3年6月17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与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润汽车”)共同对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科技”)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8.5亿元。
其中,力帆科技出资人民币494,175,413.59元认缴497,500,000.00元注册资本,吉润汽车出资人民币355,824,586.41元认缴352,500,000.00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睿蓝科技的注册资本将由6亿元增加至14.5亿元,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原50%增加至55%,吉润汽车对其持股比例由原50%下降至45%。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公司及关联方对睿蓝科技进行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睿蓝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解散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要求解散注销公司参股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解散注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公司解散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解散注销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0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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